我们的生命的意识产生意念甚至行为,意念和行为则产生三种能量:
1. 善念善行产生善因能量。
2. 恶念恶行产生恶因能量。
3. 中性意念和行为产生中性能量。
当我们的生命死了,就好像加盐入水般,将一生所造的三种生命能量,回归到自然界大生命能量的熔炉中,跟之前未消耗的生命能量混合起来。
接下来,以下的情况就会发生:
1. 条件具足的混合的生命能量部分聚集再现生命,不成熟的部分则暂时隐没,等待条件具足时才显现。
2. 再度显现的生命能量,一部分融入所见到的大自然,另一部分则再现新生命,再次造出三种生命能量,如此重复。
3. 融入所见到的大自然的生命能量,将自然消耗。
融入所见到的大自然的善因能量,将以美好的生活环境的方式自然消耗掉。(例如风和日丽)
融入所见到的大自然的恶因能量,将以不好的生活环境的方式自然消耗掉。(例如遇到天灾)
4. 再度显现的新生命形式,不一定是原本的生命形式。混合的成熟生命能量性质,将决定接下来的生命形式。
5. 如果条件具足的生命部分聚集于一处,就显现一命,等于一命换一命,大生命拥有相同的生命数量;如果成熟的生命部分聚集于二处,就显现二命,等于一命换二命,大生命增加生命数量;如果成熟的生命部分聚集于多处,就显现多命,等于一命换多命,大生命加倍生命数量;如果成熟的生命部分因为中性种子而没有另外聚集,就无缘显现生命,一命换无命,大生命减少生命数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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